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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分类: 购房须知2017-11-24热度: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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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网友询问,自己购买了一套房屋,在签订购房合同几个月后发现该项目并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自己此前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小编要提醒各位购房者,对于大部分项目,开发商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都是分批获取,即一个预售证,只批售一栋或几栋楼,并不是一个项目只有一个预售证。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也就是说,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为无效。但如果开发商在购房者起诉前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对于购房者来说,买房时,一定要查询,看自己所要购买的房源是否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是有很多风险的。

  按照相关法规,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得销售。只有预售许可证下来后,房屋才能正式销售。开发企业才可以正式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即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再进行网签备案。所以,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源,首先就不能在房管局网签备案平台进行网签备案。那么,就会有一房多卖的风险。

  此外,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还可能会产生以下风险:

  开发企业承诺房屋的规划设计、环境配套、交付时间、房屋质量、价格等都是可变的。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还存在无法建设或延期交付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只能由购房人自担。一旦出现问题,购房人的权益将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增强维权意识,一定要确认开发企业是否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同时要仔细甄别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看自己所买房源是否属于预售证许可预售范围。网友可以登录“西安市房屋管理服务网”,网址“http://www.fang99.com/index.aspx”,进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栏目进行自助查询。

相关阅读 关键词:买房,预售证,风险,五证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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