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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房屋面积测量诀窍 有效防止收房被坑
分类: 购房须知2017-02-10热度: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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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房的时候,其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步骤,就是对房屋的面积进行测量。那么如何测量房屋面积才能让自己不吃亏,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一、交房前,这些房屋面积测量常识得知道

  1、新房交付前,开发企业通常会进行实测

  房屋面积测量机构每个地方的测量机构都不止一家,所购房屋的建筑单位使用哪一家测量单位,就是哪一家测量单位,这都是开发企业或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由开发企业或是房产交易中心指派的测量机构。

  此外,西安市目前执行的是陕价行发[2008]74号文件和市物发【2010】165号文件规定,对楼幢建筑面积按类别不同测量收费标准如下:住宅楼每平米1.30元,商业楼每平米2.00元,多功能综合楼每平米2.70元。测量收费的原则是“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新建商品房登记时,按规定进行的房产测量,其费用由开发企业承担。

  2、个人可查询测量机构的测量资质

  如果对测量机构给出的测量数据有怀疑的,可以申请对测量的结果重新进行检验,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这样的检验,并不是一句质疑就可以重新检验的。

  二、个人如何测量房屋面积

  在这里小编先提醒大家,业主测量基本只能测出套内使用面积,测量机构可以测出全部的建筑面积。那么,业主如何测量房屋面积呢?

  1、测量房屋面积之前,首先需要了解测量的空间

  房屋的使用面积包含实际使用的空间面积与墙体面积,实际使用的空间面积有卧室、洗手间、厨房、客厅、餐厅、书房、阳台等使用空间。墙体面积有共用的墙体和单独使用的墙体和外围的使用墙体。

  2、使用空间的测量直接用米尺测量,然后记录

  在使用空间里面,阳台面积分为一半或是全部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封闭的阳台是全部面积,半封闭的阳台是一半面积。

  墙体面积分为一半或是全部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共用与外围墙体是一半面积,单独使用的墙体是全部面积。

  3、计算房屋面积的公式有:

  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使用面积+公摊面积;

  房屋的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公摊系数;

  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各个空间的面积之和+房屋的墙体面积之和。

  注意:业主个人测量房屋面积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在此小编建议大家,误差较大的情况下,可以联系专业的测量机构来进行测量,如有问题可联系开发企业。

  三、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时,怎么处理?

  1、为何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

  近年来,由于房产开发公司及多数企事业单位在楼盘建设初期,已委托专业房产测量单位依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房屋面积预测,这些项目在销售时,大多是依据预测报告数据签订合同的,在按图纸施工且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相差会很小甚至无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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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施工中出现设计变更,则可能导致套内面积或分摊系数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另外,也有某些开发公司的部分早期开发项目未经专业房产测量单位预测,企事业单位自建的房屋有些也未做过预测,这些项目的房屋合同面积数据来源较为复杂,有设计单位依据设计规范计算得来的,也有施工单位依据工程定额预算的,也有开发公司或企事业单位自行核算的,其合同面积可能与实测面积有较大出入。

  2、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出现误差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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