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下为什么不据实结算?
提问时间:
2017/5/17 16:02:08
提问者:177****9008
分类:
产权产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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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面积小了1%,开发商说合同里有一条款“1%内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我是大户型,高档房,1%就是约2平米,金额快两万。国家合同里原注明3%是要据实结算的。有人说合同加1%的条款,自认倒霉。可我仔细分析:我买的房是开发商分批预售的,我是最后一批,而且前面的房型和我的房型是一张图纸的翻版。也就是说我的房型和面积在开发商哪里已早已心中有数,是故意而为之。有意加上1%条款,而多收你近1%房款。我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