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目前西安市二手房交易流程为:
1、网上签约
(1)购房人准备资料
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2)房产交易部门或经纪机构核查资料;
登录二手房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并填写《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电子表格),录入购房居民家庭成员信息;
(3)购房资格核查通过后,买卖双方商谈合同条款,填写并打印网签合同内容,双方签字确认;
(4)房产交易部门或经纪机构将网签合同提交备案。
2、资金监管
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城六区范围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房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必须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委托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设立的交易保证机构实施交易资金监管;
二手房资金监管,目前有6银行,分别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西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3、纳税
二手房买卖交易,房管局收取的费用有:
(1)房屋转让手续费:
公有住房(房改房)首次上市:2元/平方米;
住房(含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4元/平方米;
非住房:7元/平方米。
(2)土地收益金:
公有住房(房改房)首次上市的按房屋评估系统价格的1%收取;
安居工程住房按房屋评估系统价格的2%收取;
经济适用住房按房屋评估系统价格的15%收取。
(3)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关于税收问题,大家可向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具体咨询。
4、交易确权
个人房屋买卖交易确权业务需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买卖合同;
(5)申请人(卖方)婚姻状况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生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核对原件),或登记机关根据需要提供的结婚登记审查表;
(6)代理人需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7)处分未成年人的房屋时,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处分的房屋系“为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书面保证;
(8)涉及未成年人的房屋时,其监护人需提交监护公证书;
(9)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西安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
(10)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或房屋分户测量图、配图说明、房屋四至墙界表等;
(11)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核档证明);
(12)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5、缮证发证
根据规定,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到发证环节,买方即可以去不动产登记局发证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同时银行会把房款转入卖方预留的个人账户上,卖方可随时到就近的储蓄网点取款。